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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渠道,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7 号)规定,经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 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二、计划和岗位
2024 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 个岗共30 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 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
(一)报名范围
保山市在职在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2 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7 号)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 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 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号),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笔试
本次公开遴选笔试纳入云南省2024 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工作一并开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2024 年5 月9 日前,省人事考试院开放系统提供考生个人笔试成绩查询,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省级反馈的笔试成绩后将及时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布。同时,及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面向社会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 年版)》(见附件2)。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 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 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 类)、中小学教师类(D 类)、医疗卫生类(E 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 分钟,满分为150 分,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 分钟,满分为150 分,为主观题。
笔试考试文具由报考人员自行携带。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 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 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
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 分。笔试加分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按照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个人信息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 至2 周,由市级人社部门组织,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有要求的才提供)、《2024 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资格复审表》(相关表格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在资格复审时,当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遴选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时,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报考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等情况,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遴选条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申请笔试加分的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 比例的,经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由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 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应当参加面试(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 比例的,则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全部放弃面试资格,则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此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各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统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 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 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 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遴选环节。
4.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
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胜出。若笔试各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分别由各遴选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公布。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遴选人数与体检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各遴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遴选环节。
(六)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遴选环节。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市直各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及遴选工作情况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在体检、考察及公示环节,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形,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五、笔试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4 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报名统一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遴选笔试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页 考 试 录 用 栏https://www.baoshan.gov.cn/bmym/bssrsj1/zfxxgkpt/fdzdgknr/ksl y.htm)→点击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
2.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 年3 月25 日9:00 至30 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4 年3 月30 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具体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笔试将在2024 年3 月2 日18:00 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应随时关注审核情况,对于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应及时与遴选单位联系。如出现超过24 小时没有审核的情况,考生应及时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计算机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岗位设置了专业要求的等),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形式,审核单位在24 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遴选单位、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或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应于2024 年3 月3 日24:00 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 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 年3 月25日9:00 至30 日10:30 前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打印准考证。
(五)遴选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遴选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 才能开考,未达到3:1 的,取消遴选岗位或相应递减遴选人数。遴选计划裁减公告于2024 年3 月6 日前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布,取消岗位且没有改报的考生的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岗位改报:2024 年3 月7 日9:00 至16:00,报考岗位取消且已缴费的人员进行岗位改报。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笔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笔试资格者,取消本次笔试资格。
六、遴选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公开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以及授权保山新闻网、保山发布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遴选考试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即《2024 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常见问题解答》(附件4),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特别是对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要仔细阅读,对于专业方面不清楚的问题,请报考人员及时与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市级人社部门联系。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本次遴选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附件5)执行。此次遴选考试参照的《教育部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若与教育部官网公布的专业目录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官网公布的为准。另外,各事业单位在设置专业要求时,除参照上述目录外,还会参考各高校官网及职业教育、技工院校官网公布的专业目录。
(四)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报考资格等一切后果。
(五)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申请查疑。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遴选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位报考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八)在此再次提醒: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5-2162447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0875-2226099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
详见《2024 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编辑:limin12)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