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7 16:02:54 曲靖华图考试网 http://qujing.huatu.com/ 文章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
为加强宣威市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号)和《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宣威市实际,宣威市慈善总会面向社会定岗招聘市、乡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市、乡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二)招聘人数:89人。其中市民政局10人;乡(镇、街道)民政办79名,每人只可选择1个岗位报名,多岗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详见《宣威市慈善总会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本实施方案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宣威发布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询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热爱民政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社会救助岗位职能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
5.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 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宣威市户籍或生源地在宣威市。
(二)报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或者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宣威市慈善总会(宣威市民政局七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慈善总会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从招聘公告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递交。
2.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籍迁出证明或其他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有加分项目的报名时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和各级民政部门提供的从事民政工作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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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现场签订承诺书,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报名考试费
1.缴费金额: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100元/人,由报考人员用本人账户直接转入慈善总会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行宣威支行,户名:宣威市慈善总会,账号:53001647236051011077,报名时一并提供缴费依据;
2.缴费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若为报考人员个人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已交报名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编辑:gao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