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陆良县2020年公开招聘163名教师公告(含计划表)(2)
2020-07-22 18:57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曲靖市人社局网
7.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0年8月12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试题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陆良县纪委驻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和驻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设置(含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及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笔试试题类别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笔试科目与分值
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
笔试分值: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七、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加分材料按《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提供相关加分材料。
考生本人须在8月3—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无误汇总并签字盖章后于8月12日17:30前将《陆良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情况备案表》报陆良县人社局审核后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于8月13日将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复核无误后办理加分手续,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3日统一时间在规定网站公示。逾期不再办理。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于2020年8月26日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限2020年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8月27日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八、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笔试成绩并列者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规定网站。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未就(过)业保证书、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暂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但须在被聘用后的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取得证书的保证书。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须提供其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截至时间为正式报名前(2020年8月2日)。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复审采取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填写资格复审告知书)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出招聘计划数的按第八条第二段办法确定后续招聘环节人员。
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至后续各招聘环节不再递补。
5.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规定网站《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九、体检、考察、选岗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或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2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选岗
根据县域内岗位空缺情况,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选岗,笔试成绩并列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十、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按规定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陆良县纪委驻陆良县教育体育局、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方案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0874—6222912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082337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驻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0874—6213572
陆良县纪委驻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74--6212929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2日
(编辑:hourunj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