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2)
2020-09-01 14:14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曲靖人社局网站
2.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
5.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 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人员不低于考官总数的1/3,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员不低于考官总数的1/3。
6.面试将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本人,并及时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www.qjb.gov.cn)公告。
六、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日,主要是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评价要素及分值详见《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提供《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一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告由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
1.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
2.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发挥的作用;
3.简要介绍个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4.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详见《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经历业绩评价表》,所有经历业绩认定材料均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完成的。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www.qjb.gov.cn)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201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单位备案。
八、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遴选人员。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将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www.qjb.gov.cn)公告,公示期为7天。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工作岗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如出现拟遴选人员被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的,取消相应岗位遴选计划。
十、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考生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曲靖市纪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4—3219819
曲靖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0874—3214456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874—3218969
十一、本公告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doc
2.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doc
4.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doc
5.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6.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编辑:hourunj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