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17:04:27 曲靖华图考试网 http://qujing.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教育
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一)犯罪预备
1. 犯罪预备的概念
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
2. 犯罪预备的内容
(1)犯罪动机;(2)已经做好犯罪准备;(3)被动停止犯罪行为;(4)尚未着手
3.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未遂
1. 犯罪未遂的概念
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欲达目的而不能)
2. 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规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3.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中止
1. 犯罪中止的概念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能达目的而不欲)
2. 犯罪中止的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3.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例题】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商场中盗窃马某手机等财物时,被马某当场抓住,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李某的盗窃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A
第二节 刑罚概述
一、刑罚的概念
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的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一定权益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
二、刑罚的种类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1. 主刑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即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主刑是刑罚方法的类名称,它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具体的刑罚方法。
2021版云南省三支一扶考试一本通(教材+试卷 +时政)3本套¥49元 | 2021三支一扶历年珍题解析¥9.9元 |
2021版云南省三支一扶考试专用教材(教材+历年真题)¥69元 | 2021三支一扶专项提分班(团购0.1) |
2021年三支一扶云南【公共基础知识】悦享班¥3680 | 2021云南三支一扶曲线入编备考礼包(团购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