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
2014-09-18 16:09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 属曲靖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就业条件不限的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详细情况登录以上网址查询。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示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查看,因没有查看通知、公示、公告或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廉政教育工作点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表)。
2. 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0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必须参加笔试。
7.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资质(格)证书,资格复审前必须持有,资格复审时只提供成绩未持有证书的考生视为资格不符,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8.在职人员的,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属企业的在职职工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外,还须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酒店管理岗位:需要具有五星级酒店中层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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